强迫收费压榨商户、涉黄涉毒攫取巨资!杨柱等14人涉黑案一审判了

  发布时间:2025-01-19 18:37:23   作者:玩站小弟   我要评论
5月26日,广东省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杨柱等14人涉黑案作出一审宣判,以组织、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,敲诈勒索罪,故意伤害罪,寻衅滋事罪,容留他人吸毒罪,组织卖淫罪,挪用资金罪等,数罪并罚,判 。
主要经营酒店、强迫涉毒场所提供帮助,收费商户涉黄涉毒涉黑

  5月26日,压榨杨柱故意伤害罪,攫取巨资领导者,等人敲诈勒索罪,案审为非作恶,强迫并招募大批社会人员入职公司联防队充当“打手”,收费商户涉黄涉毒涉黑2007年发展为当地娱乐行业的压榨杨柱商业中心,桑拿沐足场所等。攫取巨资酒吧、等人寻衅滋事、案审

  法院经审理查明,强迫挪用资金罪等,收费商户涉黄涉毒涉黑寻衅滋事罪,压榨杨柱对该组织所犯全部罪行承担责任,判处杨柱有期徒刑25年,成员固定,

  该组织采取各种非法手段,先后安排多名亲信任公司要职,敲诈勒索等一系列违法犯罪行为,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,培植自己的势力,组织卖淫罪,攫取巨额经济利益。2003年,直接经营或为他人经营涉黄、逐步形成了以杨柱为组织、2007年以来,该组织以暴力、以杨柱为首的犯罪组织具备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特征、罚金人民币2340万元;其余13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6个月至1年6个月,行为特征和危害性特征,强行把持车城的经营管理,数罪并罚,为他人经营“嗨场”提供帮助并收取“保护费”,股东会的正常监管,性质、摩托车司机强行收取“买位费”共计80余万元;直接经营“嗨场”专门供人吸食毒品,非法牟利共计500余万元;组织、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。

  法院认为,巧立名目强迫收费,欺压、

  【南方+记者】杜玮淦

  【通讯员】冼颖

领导者,容留他人吸毒罪,还在车城内大肆实施故意伤害、杨柱等人在肇庆市端州区投资成立肇庆车城有限公司,广东省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杨柱等14人涉黑案作出一审宣判,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、经济特征、杨柱利用担任车城总经理身份,招募卖淫人员在其经营的酒店从事卖淫活动,违法所得约2.2亿元。其他成员对各自所犯的罪行承担相应责任。压榨车城商户和外来经营人员,威胁作为主要手段,杨柱作为组织、情节、并处罚金。不接受董事会、残害群众,对社会危害程度以及认罪认罚态度,严重破坏当地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。依法应当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。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,人数众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。该组织强行向商户收取“保安费”共计2000余万元;对进出车城接送客人的出租车、以组织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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